黄晓明起诉网友侵犯名誉权 获赔6万余元

黄晓明夫妇

12月20日,北京海淀法院在微博进行案件播报:“因微博用户在其新浪认证微博上登载博文,发表负面内容,艺人黄晓明将微博用户及新浪微博运营者诉至法院。海淀法院经审理,认定微博用户的行为构成侵权,判令其向黄晓明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及维权合理支出31524元。”

北京海淀法院微博截图

原告黄晓明称,被告袁某在微博上登载文章,指黄晓明“欠下了3.5亿,带着他的baby跑了”,还称黄晓明是“王八蛋老板”,黄晓明认为袁某侵犯其名誉权,随起诉袁某。

黄晓明微博截图

随后,黄晓明本人也转发改微博称:“对于事实,法律终会予以公正。只希望这个世界多一些善意。”网友们纷纷评论:“你所有的微博,几乎都是工作相关,偶尔晒晒吃晒晒自拍,从来不跟人掐,从来不放那些引人注意的奇葩言论故意哗众取宠,不为自己那些所谓的私生活料辩解或犯矫情。就是踏踏实实当个好演员,这样的演员不多了。”“晓明哥一直做公益,人真的很棒。”“支持教主,喜欢他们夫妇,最起码在慈善事业上面,真的是尽心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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