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廉政风险环节分析及防控措施研究

  ----锦屏县司法局 罗琛

  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构建惩防并举的反腐败体系,有效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发展环境创优,纠风惠民、效能建设。近期,局纪检组长率领监察室、办公室相关人员先后深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进行调研,这次调研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牢固树立“最大限度减少腐败发生蔓延的土壤”和“最大限度降低党员干部犯错机会”的工作理念,最大限度降低腐败问题发生的机率,为促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律保证。调研主要侧重于行政审批、行政执行、项目建设、人财物管理使用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全方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现将司法行政岗位廉政风险的主要表现、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三方面初步加以论述。

  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基本运行情况

  锦屏县司法行政系统现有在职干部37人,下设机构有政工科(警务科)、办公室、基层工作管理股、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公证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和基层司法所(目前有15个乡镇,其中无人所的还有1个)、。主要承担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律宣传等重要职能,在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缺乏创新,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效果不是很明显;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不够,调解员基本工资得不到保障,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戒安置帮教工作管理难度大,基层所工作人员少、经费缺乏;法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缺乏,且乡镇司法所人员抽调变动频繁;对亮点工作缺乏总结和宣传等,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

  二、司法行政系统常见岗位廉政风险点及主要表现

  廉政风险包括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外部环境等五类风险,核心是岗位职责风险。围绕刑罚执行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财物管理权行使,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各股室所、岗位、人员职责、法定权限和工作运行流程,对照法律法规与党纪政纪、深入基层座谈、部门走访、社会群众测评等方式,我局粗略分析了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岗位廉政风险点,主要体现在:

  (一)社区矫正监管。社区矫正对象是被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和假释的四种罪犯,这些人在矫正期间要按社区矫正程序严格遵守定期汇报请销假等制度,通过定期接受谈话、教育,管理、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性劳动改正自己的恶习,重新做人,顺利融入社会,从而降低刑罚执行成本,提高刑罚执行效果。矫正监管廉政风险主要源于监管执法权,管理、教育、奖惩、及综合服务权衍生出廉政风险点。认识不到位,不按规定要求管理,流于形式,可能出现的玩忽职守,发生脱管漏管问题。甚至可能出现吃、拿、卡、要,导致矫正对象失控重新犯罪。

  (二)法律服务执业及监管。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系统岗位廉政风险点存在较多的重要领域。突出表现在:一是法律服务业自身执业风险方面,主要是政治意识淡薄、违规代理案件、代理不尽职、侵害群众利益、炒作社会热点、与法官界限不清等。具体体现在律师执业中主要包括因案源需要与法官等司法人员保持不正当利益接触或关系;伪证、架讼、无理挑讼;私自收案或案外收取当事人财物;受理案件后对当事人不负责任,未依法维权;同所代理,对应当回避的案件不回避;有悖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不当言行等。体现在公证行业主要包括假证、错证;因未依法审慎审查而产生的公证瑕疵;违反原则的“人情”公证;公证机构人员违法规定进行收入分配;二是行政监管方面,主要是机关工作人员在对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者进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岗位风险,突出表现在管理人员与被管理人员的关系,对法律服务行政投诉该处理的不处理,违背管理原则做好人等。在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方面,体现为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援助中心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变造援助案件档案等方式套取法律援助经费;办案人员以办理援助案件为由,向单位报支与援助工作无关的差旅等其他费用;因收取申请人好处,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专职援助人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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