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廉政风险环节分析及防控措施研究(2)

  (三)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也是系统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部位。一是“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方面,主要是涉及刑罚执行、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重要领域和重点环节,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奖惩事项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二是机关日常人财物管理方面的风险,主要包括办公物品购置、人员进出、招待费、车辆管理、日常奖惩等履职用权方面存在的风险;三是机关作风及工作纪律方面,主要是因司法干警8小时之外不遵守规定导致的个人违法违纪情况;司法干警工作时间因工作散漫、拖拉,效能低下导致的问题,如对外处理为民服务事项及办理群众信访投诉事项过程中不及时、不认真、不尽职导致社会群众不满或影响单位形象。

  三、深化司法行政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司法行政系统由于所承担的职能各不相同,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和深化过程中容易出现操作难、监督难、盲点多、消极多等特点,具体体现在:

  (一)监督配套制度的欠操作性。在《律师法》、《公证法》等法律中,关于本系统人员岗位廉政防控方面的操作性监督配套机制尚不完备。法律服务人员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现实生活变化,其岗位风险点不断在发生变化,一些新情况不断出现。对此,相关法律尚缺乏可操作性的细化条款规定和司法解释,从而使本系统纪检部门面对此类问题时无据可依。对干警在岗期间的规定较多,而对干警8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措施规定又过于原则,难以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如《律师法》中对律师在工作之余与法官、检察官的非正常接触的情况界定过于笼统,在刚性约束的手段机制上均难以形成有力制约等,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变化与发展,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极少数法律工作者无视法律,我行我素。而本系统纪检部门遇到此类情况处理一般只能依据《公务员法》及相关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二)社区矫正岗位违法行为的隐蔽性。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和矫正对象是属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关系,社区矫正环境的特殊性致使其内部情况不易为外人所知,因此执法活动的违法行为带有极强的隐蔽性,监督难度较大。

  (三)法律服务执业的相对分散性。法律服务人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法律知识掌握较多、文化整体素质较高的群体,当事人一般遇事不愿意或不敢和其“对簿公堂”而“退避三舍”。加上其执业相对分散,自由分散执业,法律执业活动技术要求高,对执业中的不法幕后交易活动难以找到证据,行政管理部门监督难度大,行业协会监督又容易导致本位主义,个案监督很容易出现盲点。

  (四)机关干部思想认识上的麻痹性。不少司法行政基层干部认为司法行政机关本身就是清水衙门,刚性职能少,腐败空间有限,干部想腐败也没有机会,没有什么岗位廉政风险,因而容易产生松懈、麻痹心理,认为组织要求进行岗位廉政防控未免“危言耸听”等,容易产生消极、不配合情绪,工作深入中主观因素影响大。

  四、深化司法行政常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对策建议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系统工程。结合系统职能实际和不同特点,司法行政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坚持抓教育、强履职、严监管、树形象,以风险点查找为载体,以积极预防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前提,以完善措施为手段,注重制度建设落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领域,通过抓政风肃警风树行风,进一步强化廉政机制建设,积极推动制度阳光化、权力明晰化、责任全员化、风险明示化、管理精细化,努力构建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和法律服务“三位一体”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体系。

  (一)强化教育预防机制。腐败行为发生取决于个体思想,净化思想首先依靠教育。加强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是司法行政系统构筑思想道德防线的根本途径,也是拒腐防变的第一道屏障。充分利用各类教育活动和重要节日时段,切实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教育。一在内容上突出系统性,提高说服力。扎实开展为民服务宗旨、党纪条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典型教育及各类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教育,帮助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把好人生“总开关”,知何可为、何不可为,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引领党员领导干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二在教育形式上突出多样性,提高亲和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既要继承过去的好做法、好经验,又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司法警察、法律服务业、机关干部的不同职业特点,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岗位,贴近基层,积极探索新型有效教育形式。通过开展廉政报告、形势分析、情况通报、案例剖析、廉政谈话、警示教育、教育影片观看、网站推荐等多种活动,有效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学娱结合。三在对象上突出针对性,提高感染力。将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结合起来,针对不同对象,实施分层教育,推进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对司法干警强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教育,进一步强化法纪观念,守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对得起家庭,自觉抵御社会诱惑,防微杜渐,堵塞风险漏洞。法律服务业加强服务为民典型宣传,强化法律服务行业引领,健全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档案,开展新进律师执业宣誓活动,深化法律服务业党建工作,树立服务为民理念,进行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关系界限的把握提醒,自觉建立法律服务人员与法官思想上的“隔离带”。对党员领导干部着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政绩观、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狠抓作风建设;对一般干警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讲操守、重品行、树正气,提高道德修养;对新进从业人员加强优良传统、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法治理念教育,端正理念,筑牢基础。通过算政治帐、经济帐、前途帐、家庭帐,让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到加强岗位风险防控的现实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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